question-icon 公司市内跨区搬迁员工不去会有补偿吗

公司要在市内跨区搬迁了,新地址离现在住的地方挺远的,通勤时间大大增加,感觉会严重影响生活。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想去新地址上班,公司会不会给我补偿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情况。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公司搬迁
  •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
  • #跨区搬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市内跨区搬迁,员工不去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搬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没有造成明显影响,比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员工不去,企业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其次,如果搬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劳动地点发生重大变更,员工不同意且离职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例如,公司从市区搬到郊区,通勤距离大幅增加,且没有提供相应的交通补贴等便利措施,导致员工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员工因此离职,这种情况公司就可能需要支付补偿。 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