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搬公司会给钱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挺久了,现在公司要搬迁。新地址离我家特别远,通勤时间大幅增加,生活也会受到影响,我不太愿意搬过去。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是执意搬迁,我不愿意跟着去,公司会不会给我相应的补偿呢?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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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搬,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员工不接受新的工作地点,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公司搬迁未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给员工的通勤等带来不便,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在同城内搬迁,但新地址虽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可通勤距离实在太远,严重影响员工生活,这种情况下员工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也有一定合理性。 另外,如果公司仅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搬迁活动而导致员工不愿跟随迁移,通常无需为员工提供经济补偿 。比如原本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某个区,现在在区内不同街道搬迁,对员工生活工作影响较小,一般就没有补偿。 总之,如果公司搬迁给员工带来了实质的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工作生活,员工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进行补偿。要是员工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像这里提到的公司搬迁到较远地方导致劳动合同难以履行等情况,属于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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