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跟着走被解雇的情况下,员工有钱赔吗?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好几年了,现在公司突然要搬迁,可新地址离我家太远,通勤很不方便,我实在不想跟着过去。但我又担心如果不跟着走被公司解雇了,会不会拿不到赔偿啊?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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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跟着走被解雇是否有钱赔,需要分情况来看: ### 情况一:公司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 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区域内进行搬迁,员工选择不去,这种情况下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金。因为在约定区域内搬迁,一般不会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的合理安排。例如,公司从办公楼的一层搬到同一栋楼的另一层,或者在同一个工业园区内更换办公场地等,这些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变化。 ### 情况二: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 如果公司搬迁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因为公司的搬迁行为导致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公司从城市的一个区搬迁到另一个较远的区,或者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等,可能会给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如通勤距离过长、生活成本增加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征求员工的意见,如果员工不同意去新地址上班,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7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工作了1年3个月,公司应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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