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迁50公里,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计划搬迁到50公里外的地方,我很担心这会对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比如通勤时间变长、照顾家庭不方便等。我不想去新地址上班,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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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搬迁50公里,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公司搬迁至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这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原本在市区,现在要搬到50公里外的郊区,导致员工通勤极为不便,员工不同意去新地址上班,这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如果公司的搬迁没有超出本市行政区域,对于愿意前往新址工作的员工,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公司并未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只是改变了工作地点,员工可以选择继续为公司服务。但如果员工因搬迁导致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等合理原因拒绝前往,且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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