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条规规定的七天无理由是什么情况?
我在网上买了个东西,商家说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我不太清楚这个七天无理由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七天,是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之类的,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明文条规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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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在法律层面主要是指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权”。这一权利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权益,让消费者有更充分的时间考虑商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里的“七日”是自然日,从消费者收到商品的次日开始计算。 不过,并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该法条同时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像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消费者在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时,要留意商品是否属于可退货范围,以及商品的完好程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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