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运营的股东对于公司的责任有哪些?
我是公司参与运营的股东,不太清楚自己对公司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日常运营中会遇到各种事务和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我作为参与运营的股东,在资金、决策、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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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运营的股东对于公司的责任是多方面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首先是出资责任。这是股东最基本的责任,指的是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公司缴纳自己承诺的出资。比如,股东承诺出资 100 万现金,那就得按时把这笔钱打到公司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是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股东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滥用手中的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举例来说,如果股东利用自己的决策权,让公司进行一些对自己有利但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这就是滥用权利。《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是清算责任。当公司面临解散时,参与运营的股东如果是清算组成员,就要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要对公司的资产、债务进行清理和核算,按照法定程序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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