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具体包括哪些?


股东权益,简单来说,就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东权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资产收益权。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权益之一,它体现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当公司有盈利时,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如果全体股东另有约定,也可以不按此比例。 其次是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会议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进行表决。《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再者是选择管理者权。股东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和监事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起着重要的监督和决策作用,股东通过行使选择管理者权,可以确保公司的管理层能够代表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其中就包括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另外还有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通过行使知情权,股东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最后是优先认购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当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股东的优先认购权,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方式。 综上所述,股东权益涵盖了多个方面,这些权益相互关联,共同保障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地位和利益。股东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依法行使这些权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