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成功交易时中介是否应该收费?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当交易未能成功时,中介是否应收费是一个常见且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居间合同的概念。在房屋买卖中,中介与委托人通常签订的是居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也就是说,中介的主要职责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和促成合同的订立。 对于中介收费的条件,《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里强调的是“促成合同成立”。如果房屋交易最终没有成功,关键就要看中介是否促成了合同的成立。 若中介已经成功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即便后续因为其他原因(如买方违约、卖方违约、政策变化等)导致交易未能完成过户等最终环节,按照合同约定,中介通常是有权收取报酬的。因为中介已经完成了其主要的居间义务,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服务。 然而,如果中介未能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例如,只是带看了房屋,没有让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中介一般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不过,中介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了一些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此外,具体的收费情况还需要看中介合同的约定。有些中介合同可能会明确规定,无论交易是否成功,只要中介提供了一定的服务,委托人就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只要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需要按照合同执行。 综上所述,房屋未成功交易时中介是否应收费,要综合考虑中介是否促成合同成立、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是否有必要费用支出等因素。如果遇到中介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委托人可以通过与中介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