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完证又离婚是否需要退彩礼?
我和对象刚领了证,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打算离婚。当初结婚前他家给了彩礼,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刚领证就离婚的情况下,我需不需要把彩礼退还给他们家,想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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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领完证又离婚,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 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彩礼是按照民间习俗,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过您这种情况是已经领了证,所以这条不适用。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如果你们领了证之后,确实没有像正常夫妻一样共同生活过,比如没有一起居住、共同经营生活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对方请求退还彩礼,法院可能会支持。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就是说男方给彩礼这个行为,让他们家的生活陷入了比较困难的境地,比如因为给彩礼导致家庭经济紧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等,在离婚时,对方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也可能支持。 这里需要注意,适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且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彩礼返还数额,比如女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彩礼用于置办家具和日常开销、女方是否怀孕或生育子女、男女双方是否存在过错等。 总之,刚领完证又离婚退不退彩礼,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来判断 。 相关概念: 彩礼:按照民间习俗,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共同生活:像正常夫妻一样一起居住、共同经营生活等行为。 生活困难: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经济紧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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