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子女需要赡养老人吗?
我父母现在还能工作,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不过他们年纪也逐渐大了。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说,我作为子女还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吗?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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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使父母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子女依然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是一种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强调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并不意味着只有在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陷入生活困境时,子女才有赡养义务。赡养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方面。 父母在抚养子女成长过程中付出了大量心血和精力,子女成年后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倡导和保障的。即使父母目前有劳动能力,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身体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也会逐渐减弱。子女应当从长远考虑,关心和照顾父母的生活,在父母需要的时候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此外,从法律的立法目的来看,赡养义务的设定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因此,无论父母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子女都应当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给予父母应有的关爱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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