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年纪的父母需要子女赡养?
我爸妈现在快六十岁了,身体还算硬朗,但我听说赡养父母是有年龄规定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父母到了多大年纪,我就有义务赡养他们呢?是只要成年后就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还是到了某个特定年龄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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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父母具体到多大年纪子女就必须开始赡养。赡养义务本质上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判断子女是否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关键不在于父母的年龄,而在于父母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 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虽然未达到某个特定年龄,但因为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缺乏劳动能力,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例如,父母在五十多岁时患了严重的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此时子女就需要承担起赡养责任。 相反,如果父母虽然年纪较大,但有足够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自理能力,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不需要子女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但子女仍然应当在生活上关心照料父母,给予精神上的慰藉。所以,赡养义务的履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而不是单纯以年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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