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是否应该得到误工费?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人受伤了,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这期间工作受影响收入减少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误工费赔偿,想具体了解下关于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赔偿的判定标准、计算方式这些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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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能得到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误工费,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从受伤到完全康复这段时间里,因为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那部分收入,这里面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按照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指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通常是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且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关于收入状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比如,一个月工资5000元的上班族,因为事故受伤请假两个月,单位扣发了这两个月工资共10000元,那么误工费就是10000元。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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