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叫我打他,我打了要承担责任吗?
和人起了争执,对方挑衅一直叫我打他,我没忍住动手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啊?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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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方叫你打他,你打了是可能要承担责任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就算对方叫你打他,这也不意味着你的打人行为就是合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你的行为导致对方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即便没有达到轻伤标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能认定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则另当别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对方叫你打他这种情况,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总之,不能因为对方叫你打他,就随意动手,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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