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要求吗?
我经营着一家小工厂,最近听说生产经营单位要符合很多法律要求。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是不是真的应当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呢?要是不具备会有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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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确实应当具备本法(通常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里所说的安全生产条件,通俗来讲,就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保护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此外,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其他行政处罚。所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重视并确保自身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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