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的借款儿子是否需要偿还?
父亲生前借了别人一笔钱,现在他去世了,债主找到我让我还钱。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这个义务,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所以想问问父亲生前的借款我作为儿子到底需不需要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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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父亲生前的借款儿子是否需要偿还,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一个法律概念,就是“限定继承”。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儿子就有义务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父亲生前的借款。比如父亲留下了价值20万元的遗产,而生前借款是30万元,那么儿子最多只需要用这20万元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10万元,儿子并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当然,如果儿子自愿偿还,那是可以的。 要是儿子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儿子就不用对父亲生前的借款承担偿还责任。债主不能要求儿子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父亲的债务。 所以,儿子是否要偿还父亲生前的借款,关键在于儿子是否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以及继承遗产的价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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