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起诉一定要去对方户籍地吗?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打算起诉他。但他现在不在户籍地生活,在外地打工好多年了。我就想知道,我起诉他的话,是不是必须要去他的户籍地才行啊?我主要想了解关于起诉地点选择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
展开 view-more
  • #欠款起诉
  • #管辖法院
  • #户籍地起诉
  • #经常居住地
  • #民事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欠款人并非一定要到其户籍地。首先,民事诉讼中有关于管辖法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如果您知道欠款人的经常居住地,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居住证、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等,就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不用非得去户籍地。例如,欠款人在外地打工并办理了当地居住证,且已居住超过一年,您就可以在该地法院起诉。 要是在起诉前您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主要包括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比如欠款人因为违法犯罪被监禁了,您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总之,要综合各方面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最方便诉讼的法院来起诉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