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走了是否需要赡养后妈?
我父亲去世了,后妈和我父亲结婚时我已经成年,现在后妈要求我赡养她,可我觉得我和她没有太多感情,而且她也没养过我。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到底有没有赡养她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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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判断父亲走后是否需要赡养后妈,关键在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抚养教育关系通俗来讲,就是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时候,承担了他们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并且对他们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像供继子女读书、给他们生活费等。如果形成了这种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在法律上,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就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类似,相互之间有权利和义务,其中就包括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要是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继子女在继父母结婚时已经成年,或者继父母没有对继子女尽到抚养教育的责任,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可以基于道德和情感因素,自愿去照顾继父母,但这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所以,需要结合你自己的实际情况,看看是否和后妈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以此来确定是否有赡养她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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