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没有尽到责任还需要赡养吗
我父亲在我小时候就再婚了,现在我长大了,但是这个后妈在我成长过程中基本没怎么管过我,没尽到应尽的责任。我就很纠结以后要不要赡养她,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我有没有赡养她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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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几个法律概念。抚养关系就是长辈对晚辈在生活、教育等方面进行照顾和培养;赡养义务呢,简单说就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供养等责任。 关于后妈没有尽到责任是否需要赡养这个问题,关键在于继子女与继母之间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在继子女未成年时,后妈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他们之间就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那么继子女长大后就有赡养后妈的义务,即便后妈后来没有一直很好地履行责任,这种赡养义务也不会改变。 但是,如果后妈在继子女未成年期间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责任,也就是没有形成上述抚养关系,从法律上来说,继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不过在现实中,即便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从道德伦理层面,也可能面临一些考量。 例如,小明10岁时母亲去世,父亲很快再婚,后妈对小明不管不顾,没有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任何照顾,那么等小明成年后,从法律角度他可以不赡养后妈。 相关概念: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抚养关系:是长辈对晚辈在生活、教育等方面进行照顾和培养所形成的一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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