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税率是否应由单位承担?
我在帮单位代开发票,不清楚这个代开发票产生的税率费用到底该由我个人承担,还是单位承担。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怕自己稀里糊涂多掏了不该掏的钱,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税率费用到底该谁来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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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代开发票税率是否由单位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代开发票的含义。代开发票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对于税率承担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约定来判断。如果是员工为单位办理代开发票业务,且该业务属于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并且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税率由员工承担的情况下,按照常理来说,与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代开发票所产生的税率费用通常是由单位承担的。这是因为这些业务是为了单位的经营和发展,所产生的成本理应由单位来负担。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单位作为纳税主体,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代开发票是基于单位的经营业务,那么相关的税率就属于单位应承担的税务成本。 然而,如果员工与单位之间有书面的协议或者明确的约定,规定代开发票的税率由员工个人承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执行。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如果约定的内容导致单位逃避了其应尽的纳税义务,那么这样的约定很可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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