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自愿离婚要撤回冷静期吗?
我和伴侣打算自愿离婚,听说有离婚冷静期,现在有点犹豫,不知道这个冷静期能不能撤回,要是能撤回的话,是不是就可以马上办理离婚手续了?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展开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不能“撤离”,准确的说法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所以,自愿离婚过程中是可以撤回相关申请的,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来操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