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的存款要平分吗?


在离婚时,女方的存款是否要平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女方的存款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存款通常不需要进行平分,依然归女方个人所有。因为婚前财产是个人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女方的存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通常有平等的处理权,原则上会进行平分。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又或者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相应的倾斜。 所以,离婚时女方的存款是否要平分,关键在于判断该存款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