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存款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现在比较关心存款这方面。我们结婚后各自都有存款,也有些共同存的钱,不太清楚这些存款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是都算共同财产一起分,还是有其他划分方式,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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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存款不一定都算共同财产。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存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那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存了一笔钱在银行,这笔存款就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存款,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两人的工资收入存到一起,这部分存款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按照约定,各自的存款就归各自。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自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各自的存款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在实际判断时,还可能涉及复杂情况。比如要看资金来源,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些存款是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或是夫妻一方替他人转账、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的;又或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即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也不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查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也很关键,如果从明细能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数额,而不单纯看账户余额。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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