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女方的存款要平分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了,我自己有一些存款,这些钱是我平时工作攒下来的。现在他提出要平分我的存款,我不太愿意。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时女方的存款需不需要平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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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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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女方的存款是否要平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女方的存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不属于上述个人财产的范畴,那么这笔存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要进行平分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笔存款,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然而,如果女方的存款是其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或者是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女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那么这笔存款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平分,仍归女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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