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是否有扶养义务?
我父母去世得早,留下我和哥哥相依为命。现在哥哥因为意外失去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我自己生活也不宽裕,但又担心不管哥哥会有法律问题。所以我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我对哥哥有扶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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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并非绝对的,而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从这个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其一,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也就是说,父母不能再尽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了。其二,弟、妹必须是未成年人。如果弟、妹已经成年,兄、姐通常就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了。其三,兄、姐要有负担能力。这意味着兄、姐在经济上和生活上有能力去照顾弟、妹。 而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也有相应条件。一是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如果兄、姐并没有对弟、妹尽过扶养责任,那么弟、妹一般也没有对兄、姐的扶养义务。二是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这种情况下,兄、姐自身没有能力维持生活,需要他人的帮助。三是弟、妹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己都难以维持生活,也就无法承担起对兄、姐的扶养责任。 结合实际情况,如果你哥哥是在你未成年时扶养你长大,且现在他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同时你又有一定的负担能力,那么从法律上来说,你对哥哥是有扶养义务的。反之,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你必须扶养哥哥。不过,从道德层面来看,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扶持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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