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
我爸妈去世得早,留下我和还在上中学的弟弟。我自己工作也不稳定,收入不高,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法律义务抚养弟弟,兄弟姐妹之间到底有没有抚养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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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间在一般情况下并没有抚养关系。抚养通常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提供生活照料、教育等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要形成兄弟姐妹间的抚养关系,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兄、姐得有负担能力。这里的负担能力包括经济上能够为弟、妹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同时在精力上也能够给予关心和照顾。其次,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没有能力抚养未成年的弟、妹了。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满足时,兄、姐才需要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弟、妹的责任。 另外,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也就是说,如果兄、姐在之前尽到了抚养弟、妹的责任,那么当兄、姐处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状况时,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就需要反过来扶养兄、姐。总之,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是有特定条件限制的,并非天然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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