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程序时效要怎么走?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不太清楚劳动仲裁程序时效方面的事,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效,在时效期内要按什么步骤走程序等,希望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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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 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通俗来讲,就是你开始察觉到公司的某些行为侵犯了你的劳动权益,比如公司拖欠工资,从你发现工资未按时发放那一天起,仲裁时效就开始计算了。不过,在一些情况下仲裁时效会中断或中止。比如,在时效期内你向对方主张了权利,像跟公司协商解决纠纷,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要是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你没办法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就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而劳动仲裁的程序,首先是申请。你要在仲裁时效期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 接着是受理环节。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通知你;不符合的,也会书面通知你并说明理由。 然后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时,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最后是裁决。仲裁庭在审理后会作出裁决。一般情况下,仲裁庭会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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