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单方申请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接下来,说说单方申请离婚的具体手续。第一步是起诉。起诉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则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事实,比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二步是立案。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立案。 第三步是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调查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第四步是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总之,单方申请离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庭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