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但听说有些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担心自己的婚姻会出现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到底有哪些,好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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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指的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无效婚姻情形: 第一种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张三已经和李四结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那么张三和王五的婚姻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破坏了婚姻制度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第二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很好理解,像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比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如果这类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第三种是未到法定婚龄。在我国,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婚姻是无效的。例如甲(男)二十周岁,乙(女)二十周岁,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他们登记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也规定了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来认定,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旦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就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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