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的孩子双方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孩子才六个月大。我很担心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定抚养权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可能判给另一方,我需要做些什么来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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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六个月大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考量的。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从普遍情况和法律原则上来说,六个月大的孩子大概率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阶段,母亲在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给予情感关怀等方面往往更具优势,母乳喂养等因素也是考虑在内的 。 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这种严重疾病可能是长期的、难以治愈的,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母亲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例如对孩子不管不顾,遗弃孩子等行为。另外,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协商共识,都认为由父亲独自承担抚养责任对孩子更有利,并且父亲也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来保障孩子的生活,有能力给予孩子良好的照顾和教育环境,那么法院也会认可这样的协商结果 。 此外,法院在判决时始终会以保障儿童最大权益为核心目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家庭环境氛围等,都是法官会纳入考量的范畴。即使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的,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相关概念: 抚养权:就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抚养照顾的权利和责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教育等方面。 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看望孩子、和孩子相处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孩子和父母双方的情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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