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过了10天还能办离婚吗?离婚时对男方诉权的限制是什么?

我和配偶之前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10天,想知道还能不能去办离婚手续。另外,我是男方,也想了解一下在离婚这件事上,法律对我的诉权有哪些限制,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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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离婚冷静期过了10天是否还能办离婚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过了10天还是可以办理离婚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好好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这个规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 接下来讲讲离婚时对男方诉权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法律为了保护处于特殊时期的妇女权益而做出的规定。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身体和心理都处于比较脆弱的状态,此时限制男方诉权,是为了保障女方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养胎、生产等。“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存在严重的过错行为,像对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出轨等情况,法院可能会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强制夫妻双方暂停30天,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期满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男方诉权限制:在女方特定的生理时期内,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权利,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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