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一个月后就能拿到离婚证吗?对当事人离婚诉权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想知道,过了这一个月冷静期,是不是就能顺利拿到离婚证了?另外,也想了解下法律对我们离婚诉权限制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详细了解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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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冷静期一个月后是否就能拿到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程序的一项规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这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紧接着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冷静期一个月后,不是必然能拿到离婚证,还需要双方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行 。 再讲讲对当事人离婚诉权限制的规定。离婚诉权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在协议离婚中有离婚冷静期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夫妻双方快速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给予双方更多时间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根据《民事诉讼法》,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也是对当事人离婚诉权的一种限制,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随意频繁提起离婚诉讼 。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申请离婚证,旨在避免冲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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