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有哪些?


面向社会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和权益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社会保障类型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低保。它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可以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 医疗救助也是重要的保障之一。对于低收入者来说,看病就医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医疗救助可以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这大大减轻了低收入者在医疗方面的经济压力。 住房救助同样不可或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让他们有一个稳定的居住场所。 此外,教育救助也能为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提供帮助。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这有助于保障低收入家庭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