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措施有哪些?


社会保障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行动。它就像是一张大网,尽可能地覆盖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让人们在面对各种生活风险时能有一定的依靠。 从大的方面来讲,社会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它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这些保险都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养老保险,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则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社会救助是对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社会救助的内容和标准等进行了规范。它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例如,最低生活保障就是政府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增进与完善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而实施的一种社会制度。它涵盖了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多个方面。比如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为儿童提供的福利院、托儿所等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机构、无障碍设施等。 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对社会优抚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给予抚恤和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