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参与了公司软件的开发工作。现在对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归属不太清楚,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到底是归公司,还是参与开发的员工,或者有其他的规定呢?
展开


在探讨公司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概念。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对软件的创作、使用、传播等方面的一种法律保护。 关于公司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员工是为了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的软件,这种情况下,软件著作权通常归公司所有。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也就是说,当员工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利用公司提供的资源进行软件开发时,公司就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其次,如果公司和员工之间有关于软件著作权归属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比如,公司和员工签订了合同,明确规定该软件的著作权归员工个人所有,那么就以合同约定为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权利的归属。 综上所述,公司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一般是看是否属于职务开发以及双方是否有约定。在职务开发且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公司;若有约定,则依约定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