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婿是否有继承女方父母财产的权利?

我是个女婿,我岳父岳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平时和他们关系还不错,也尽了一定照顾义务,现在其他亲戚对我继承财产有意见,我不太清楚自己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女方父母的财产,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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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女婿是没有权利继承女方父母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并没有将女婿列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女婿的妻子去世了,并且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为他们支付医疗费用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婿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岳父岳母的财产。 判断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通常从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多方面来考量。例如,女婿为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的生活费用,承担了他们大部分的医疗开支,或者长期陪伴在他们身边,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等,这些都可以被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所以,如果女婿不属于丧偶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种特殊情况,一般不能直接继承女方父母的财产。要是符合上述特殊条件,那么女婿就依法享有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同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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