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上限是多少?
我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不太清楚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上限标准是怎样的。我有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支出,想 知道这些扣除项目有没有额度限制,分别是多少,这样我就能准确申报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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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一项政策,它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之上,再扣除一些特定的支出项目。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七项,每项都有不同的扣除标准和上限。
1.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 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
6.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这些规定依据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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