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有哪些特殊之处?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以下将为你详细介绍正当防卫的特殊之处。 首先,正当防卫在时间条件上有其特殊要求。它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也就是说,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比如,小偷正在偷你的钱包,此时你采取措施制止他,就属于正当防卫的时间范围。要是在小偷已经偷完钱包跑远后,你再去攻击他,那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明确了时间的限定。 其次,正当防卫的对象具有特殊性,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如果在防卫过程中,伤害到了无辜的第三人,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甲攻击乙,乙为了躲避甲的攻击,将旁边无辜的丙拉过来挡在身前,导致丙受伤,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的要求。 再者,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较为特殊。一般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这里的必要限度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比如面对一个赤手空拳的不法侵害人,你使用致命武器进行防卫,就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但《刑法》还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严重暴力犯罪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极大,需要给予防卫人更宽泛的防卫权利。 最后,正当防卫的目的具有特殊性。它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如果是出于报复、故意伤害等非法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甲乙两人之前有矛盾,甲故意挑衅乙,等乙动手后,甲再以“正当防卫”为由伤害乙,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目的要求。 总之,正当防卫的这些特殊之处,既保障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防卫权利,又防止了防卫权的滥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