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被鉴定为伤残。现在准备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想了解一下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这关系到我能拿到多少补偿,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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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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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意味着,不同地区对于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制定具体的标准。例如,有的地区是按照伤残等级,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来计算;有的地区则是根据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来确定。所以,要确定具体的标准,需要查询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你可以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等方式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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