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过期食品商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去超市买东西,回家才发现买的食品已经过期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商家应该给我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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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时,依据相关法律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价款十倍”,就是以购买过期食品所花费的金额为基础,乘以十。比如,你买了价值50元的过期食品,按照价款十倍计算,赔偿金额就是500元。不过,如果按照这个计算方式得出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那么就按照一千元来赔偿。
“损失三倍”则是指如果因为食用过期食品导致了身体损害等实际损失,那么可以要求按照损失金额的三倍进行赔偿。比如,因为吃了过期食品生病去医院治疗花费了200元的医疗费,那么就可以要求赔偿600元。要是加上这600元后仍不足一千元,同样按照一千元赔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商家明知食品过期还进行销售,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也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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