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企业里出了一起事故,有人想瞒报。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涉及犯罪,想了解一下瞒报事故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达到什么情况就会被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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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罪,在我国《刑法》中对应的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立案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它指的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通常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达到立案标准:一是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比如原本事故只造成了一定数量的人员受伤和经济损失,因为瞒报导致更多人受伤甚至死亡,或者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就可能构成犯罪。二是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达到上述立案标准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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