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具体有哪些步骤?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刑事自诉案件,作为自诉人,我不太清楚第一审程序具体是怎样走的。我想了解一下从提起自诉到最终审判,每个环节都有哪些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展开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内,要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一般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若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立案审查**: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代为告诉的人。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属于本院管辖、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等。 **开庭审理**:如果案件立案受理,就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这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但由于自诉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调解**: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