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起诉欠款但没欠条,这种情况可以不理对方吗?
我被人起诉欠款了,可当时没写欠条。我挺疑惑的,不知道对方凭什么起诉我。我不太想管这事,又怕有啥严重后果,就想问问这种没欠条的情况下,我能不能不理他,会有啥影响呢?
展开


被人起诉欠款没欠条是不可以不理对方的。 首先,如果收到法院的诉讼状副本后不予理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审判对被告极为不利,因为被告失去了在法庭上陈述事实、进行抗辩的机会,法院只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作出判决。 其次,若败诉之后依然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比如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告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以此来偿还欠款。 即便没有欠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所以,即便没有欠条,原告也可能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比如双方就借款、还款等问题进行电话沟通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银行转账凭证、转账及说明截屏等资金往来凭证,第三人在场的证人证言等。 如果对原告的起诉行为有争议,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递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记明自己的相关信息以及针对原告起诉的答辩意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强制执行:是指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通过强制手段,如查询、冻结、划扣财产等,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