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欠款不还,法院叫调解该怎么办?
我之前因为对方欠款不还起诉到了法院,现在法院通知说要进行调解。我不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心里有点纠结。一方面担心调解会让自己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又怕不调解会影响后续判决。想了解面对这种情况,我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
展开


当起诉对方欠款不还,法院叫调解时,首先要知道调解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法院不能强迫。《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如果你愿意接受调解,那可以积极参与。在调解过程中,认真与对方沟通协商还款的方式、时间等问题。法院会基于双方的意愿和事实情况,促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一旦调解达成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这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生效。 要是你不愿意调解,也可以直接明确拒绝。因为调解不是强制的,不接受调解不会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所以,面对法院的调解通知,你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参与调解。在整个过程中,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调解:就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过程。 调解书: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其内容履行责任和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