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
我打算开一家超市,想把超市的名字注册成商标,但不清楚超市商标注册应该属于多少类。我担心类别选 错会影响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使用,也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判断。希望了解超市商标注册的具体类别。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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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商标注册类别的划分依据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对于超市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需要分情况来看。
超市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通常会涉及多个类别。一般来说,核心类别是第35类。第35类商标主要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等服务。超市的运营,比如为他人推销商品、进行商业管理等活动,都可以归类到第35类。依据《商标法》,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第35类注册商标后,超市可以合法地进行商业推广、营销策划等活动,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避免造成消费者混淆。
除了第35类,超市还可能涉及其他类别。如果超市销售食品,可能需要在第29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第30类(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第31类(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等类别进行注册。如果销售化妆品,则要考虑在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注册。这样做是为了全面保护超市的商标权益,确保在不同商品领域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避 免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维护超市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