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
我打算开一家超市,想把超市名字注册成商标,但不清楚超市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我担心类别选不对会影响商标注册,也怕后续使用商标时出问题。想了解一下超市商标注册到底该选哪一类合适。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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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标注册涉及的类别需要根据超市所经营的具体商品和服务来确定。
在我国,商标分类采用的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该表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大类,其中1 - 34类是商品类别,35 - 45类是服务类别。对于超市而言,最核心的类别是第35类。第35类主要包括广告、商业管理、市场营销、替他人推销等服务。超市的主要业务是替供应商销售商品,属于替他人推销的范畴,所以注册第35类商标是非常必要的。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除了第35类,超市还可能涉及其他类别。如果超市销售食品,就需要考虑注册第29类(加工过的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第30类(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第31类(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等商品类别。若超市提供餐饮服务,那么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也需要进行注册。因为商标保护是基于类别进行的,注册相应类别能更全面地保护超市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