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特许使用有哪些税收优惠?


商标特许使用,是指商标所有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人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一种商业行为。在税收方面,可能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同税种,不同税种有不同的税收政策。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因此,商标特许使用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应税行为,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目前在税收优惠政策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征收率)。不过,如果商标特许使用方为个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含本数)。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的商标特许使用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根据相关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如果企业发生的与取得商标特许使用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在一些特定地区或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可能还会有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某些产业园区为了吸引企业入驻,会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或减免。企业可以关注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并按规定申请享受相应的优惠。申请税收优惠时,企业或个人通常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如合同、发票、报表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