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房屋还需要办理所有权登记吗?
我收到了别人赠予的一套房子,对方已经把房子交给我住了。但我不知道还需不需要去办理房屋所有权相关的手续。如果不办会有什么影响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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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的房屋是需要办理所有权登记的。这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不动产物权登记。简单来说,不动产物权登记就是国家专门的机关把不动产(像房子、土地等)的权利状况记录下来的行为。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只有办理了所有权登记,受赠人才能真正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赠予房屋后没有办理所有权登记,从法律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给受赠人。即使赠与人把房屋交给受赠人居住使用,但在法律上,赠与人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样一来,赠与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反悔赠予、出现债务纠纷等,导致房屋被另行处置,受赠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所以,当接受赠予的房屋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一般需要双方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的材料,比如赠予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等,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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