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老人的个税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里只有一个老人需要赡养,我想了解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对于赡养这一个老人能有怎样的扣除标准呢?这个扣除是怎么计算的,能为我减轻多少税赋压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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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将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起到减轻纳税负担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所说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无论家里是有一位老人还是多位老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独生子女每月定额扣除标准都是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是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比如,你是非独生子女,和兄弟姐妹约定每人每月分摊1000元,那么你就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1000元;若你是独生子女,不管家里是一位老人还是多位老人,都能每月扣除2000元。这样通过专项附加扣除,能让纳税人在赡养老人的同时,在税收上得到一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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