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在离婚办证后再分财产吗?

我和伴侣打算办理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还没谈拢。我们想先把离婚证办了,之后再慢慢协商财产怎么分。就是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离婚办证后再分财产呢?这样做有没有什么风险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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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是可以在离婚办证后再分财产的。 在法律概念里,离婚和财产分割在法律程序上是可以分开处理的。离婚主要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财产分割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的是“离婚时”可以对财产进行处理,但并没有禁止在离婚后再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同时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暂不分割财产,之后再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要是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会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财产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查明等,法院也可能只先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让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在离婚后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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