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先办理离婚再进行财产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分歧很大,一时半会很难达成一致。我们都想先把婚离了,之后再慢慢处理财产分割的事。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先办理离婚,之后再进行财产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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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是可以先办理离婚再进行财产分割的。离婚和财产分割虽然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是一并处理的,但它们在法律性质上是相互独立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的是“离婚时”,但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在离婚的同时完成财产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达成一致,但对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先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明确表示自愿离婚,但不涉及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之后,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财产分割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而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法院认为财产分割问题比较复杂,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的请求,也可以先对离婚问题作出判决,之后再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不过,先离婚后分割财产也可能存在一些风险。例如,在离婚后到财产分割完成这段时间内,可能会出现一方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所以,如果选择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建议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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